安新县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新县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 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同时 文件等相关资料 ( 二者缺一不可 )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B-23-419
项目名称 : 安新县教育局护眼灯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38 . 96 万 元。
最高限价: 238 . 96 万 元。
采购需求:为改善学生用眼环境,保护学生视力,安新县教育局需采购护眼灯一批,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 。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天 内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中 小企业预留份额为 4 0%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 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 预算金额 的 40%以上。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 分包意向协议。 ②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 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 《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③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④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0 :00至12:00;下午1 2 :00 至 23 :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到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线上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 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雄安新区服务平台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 供应商须在河北省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 “河北省服务平台(网址: ) ”“通知公告”中“保定市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菜单中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3、 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供应商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同时 招标 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780-9998。
4、 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同时磋商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CA的 供应商 ,需进行企业 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 .html 。
6、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7、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采购项目“盲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新县教育局
地址: 安新县育才西路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方式 : 0312- 5306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 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联系人及方式: 、王宣程
电话:
电子邮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宣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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