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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镇乡村道路设施工程

广东

-

佛山市

发布时间:2023-11-1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乡村道路设施工程(下滘至下安段)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 2023〕 12 号 批准 ( 备案 ) 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

本项目 丹灶镇乡村道路设施工程(下滘至下安段)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范围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北江干流及顺德水道西侧(广州绕城高速以西、海琴湾以南)。工程根据场地条件及环境特色,利用堤内外平地、机耕路、外堤顶路等新建乡村道路,总长度约 9 公里,含 8 个休闲停留节点设计及串连。其中,北段(广州绕城高速以西)新建乡村道路 3.5 公里,停留节点 1 个:乡野田园;南段(海琴湾以南)新建乡村道路 5.5 公里,停留节点 7 个,包括:云涛晓雾、荷塘渡口、林下栖息、绿野仙踪、西岸明珠、桥下空间、渔乡碧野。

2.3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工期指从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到招标人取得完工报告之日) ,计划开、竣工时间: / , 实际开工日期以 招标人 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24873400.07 ( 元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园建工程、专项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873400.07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2. 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4. 5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 备市政 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和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件)。

4. 5 .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4.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 6 对专职安全员要求 :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 3 年 10 月至 2023年 5 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

4.7.2 目前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 本招标项目 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对企业 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

4.8.1投标人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过至少 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件或原件扫描件 及项目评标公示(公告)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合同协议书的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项目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的 查询截图(或网页件) ; 以上证明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字。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业务咨询电话: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 中心 南海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注:(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 1 .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丹灶镇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

18号B09-1室

编: 5 28200

编: 528 2 00

人:

人: 陈先生 刘小姐

话:

话: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3 年 11 月 15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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