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槐新办老城城西村安置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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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槐新办老城城西村安置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变更 公告
一、 项目 名称 : 偃师区槐新办老城城西村安置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二、 项目 编号 : 偃师工施招标 (2023)0204 号 -1
三、变更内容:
( 1 ) 原招标文件
27 页附表 “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表 :其中 分部分项清单 ( 6239022.67 元), 单价措施项目 ( 0 元),税金( 494653.58 元)”
现变更为
27 页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表 :其中 分部分项清单 ( 6157943.88 元), 单价措施项目 ( 10961.73 元),税金( 564770.64 元)”
( 2 )原招标文件中 34 页 3.2.2 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 中第二条:
“ 本次招标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不指定定额,投标人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参考相关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报价,但不应超过上述计价标准报价。费率计取相关文件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HA 01-31-2016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 02-31-2016 )和豫建标定 [2016]40 号文及相关计价管理办法等 , 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按照定额要求控制价中以暂列金额形式足额计取,结算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按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税率 9% )。 ”
现变更为
“ 本次招标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不指定定额,投标人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参考相关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报价,但不应超过上述计价标准报价。费率计取相关文件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HA 01-31-2016 )、《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HA 02-31-2016 )和豫建标定 [2016]40 号文及相关计价管理办法等,结算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按一般计税法计算工程造价(税率 9% )。 ”
其他内容不变,该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单位及时答疑澄清文件。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南省电子》、《 河南省 》 、 《洛阳市中心网》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地 址: 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 18 号
联系人: 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系人: 何 女士
电 话:
2023 年 11 月 16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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