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市
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400MW)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400M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的委托,对此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名称: 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400MW)项目 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河北省承德市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西龙头乡、城子镇、牌楼乡、大头山乡、棋盘山镇、广发永乡、育太和乡。
2.4 规模及勘察设计周期:本期工程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 115 00亩, 交流侧 装机容量为 4 00MW , 配套建设60MW/ 24 0MWh储能系统, 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相关电气设备,包含一条送出线路, 通过一回220千伏线路拟接入 牌楼50 0千伏变电站 (最终以电网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日至工程移交生产及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自收到招标人通知日起,现场条件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工作:
( 1)1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并向 招 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招标人予以确认。
(2)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必备图纸),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完成试桩工作,确定桩型和招标用的工程量;
(3)试桩报告通过审查并确定桩型及工程量后,或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天内完成项目施工标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4)40日内完成第一批施工图( 不少于10 个方阵)设计工作;80日内完成剩余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本工程最后一组光伏阵列投产后60天内完成竣工图设计工作。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期为从签订合同日至工程移交生产及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2.6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光伏400MW)项目 勘察设计 。服务 内容包含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按照国家 和 电力行业 及集团 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 勘察 设计工作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 级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同时具备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工程拟任设总:设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自20 20 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 4 投标人 近 3 年(20 20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2项100MW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承包范围页等,字体或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业绩证明视为无效业绩)。
3. 5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 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11 月 17 日—202 3 年 11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8099/CTFront/default.aspx)进入投标人入口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900元整,售后不退。
5.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8099/CTFront/default.aspx)中注册、完善信息并办理CA锁后,使用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注册时的账号、密码和CA锁,方可登录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或未全部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12 月 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招标集团会议中心多功能厅(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通祥街丽景公寓2号楼
四单元902
联系人: 仇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马涛
电 话:/83086939、/
电子邮件: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账 号:637120102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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