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华侨小学信息化提升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受 广州市荔湾区华侨小学 的委托,对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华侨小学信息化提升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 项目编号 : HSCGGK202311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华侨小学信息化提升改造
三、 采购 内容 :
包 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元 ) | 完工期 | 备注 |
包 1 | 华侨小学校本部信息化提升改造 | 1 项 | 80,000.00 | 60 天 | |
包 2 | 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信息化提升改造 | 1 项 | 80,000.00 | 60 天 |
注:本项目共设 2个包组,投标人可投任意包组, 且 兼投兼中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适用于各包 组 )
4.1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1.1 、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 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 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书面声明) ;
4.1.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
4. 3 、按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公示期限及公示媒体
5.1 、公示期限: 2023 年 1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 5 个工作日)。
5.2 、公示媒体: 中国( )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
六、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6. 1 、获取文件时间: 202 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22 日期间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6.2 、 获取文件方式 :
6.2.1 、 邮件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投标人 《报名登记表》)和 “报名资料” 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经 采购 代理机构审核无误 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费缴费信息, 投标人 缴纳报名费用后则通过报名登记 。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帐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 招标 文件不成功,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6.2.2 、 现场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到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之三洪都大厦A栋 19楼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4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提交 原件核对 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适用于各包 组 )
6. 4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 4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 4 .3 、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4.4 、 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 2 023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 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之三洪都大厦A栋 1901 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 。
十、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之三洪都大厦A栋 1901 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须于 2 023 年 12 月 1 日 17 时 30 分之前 (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包组 1 : 人民币: 2000 元 ; 包组 2 : 人民币: 2000 元 。
11.2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收 款 人: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 财富 支行
银行帐号: 9550 8802 0975 8400 120
说 明: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转账或汇款, 转账、汇款时请注明 “ ( 项目编号 )+ 包组 + 投标保证金 ” 字样。
十二、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三、联系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 20 - 31653831
邮箱: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 之三洪都大厦 A 栋 1901
采购人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 61号
注: 1 、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2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 招标文件 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 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023 年 11 月 15 日
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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