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气瓶检测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南航深圳分公司气瓶检测 进行 小额零星 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南航深圳分公司气瓶检测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CZ2023011114 。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 项 ) | 总价限价 (单位: 元 ,人民币 ) |
1 | 南航深圳分公司气瓶检测 | 1 | 130000 |
合计 | 130000 |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 20 22 年实际使用量和 20 23 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 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时间 |
南航深圳分公司气瓶检测 | 南航深圳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 内 完成服务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本 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竞价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 /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竞价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竞价。 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 “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 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 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 3 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 采购 文件时间: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3.2 采购文件获取途径: ,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 。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 将 响应文件 ( PDF版电子文件) 发送到指定邮箱中。
4.2 指定邮箱地址: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2006号 飞行大厦
邮编: 518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EMAIL:
6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 /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2006号飞行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5-86300 880
如投标人 (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 2006号飞行大厦
联 系 人: 叶 女士、 李 女士
联系电话: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8小时 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 48 小时内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 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 24 小时前 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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