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保利210项目南侧支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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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曲江保利210项目南侧支路建设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 1月 27 日 14 时 3 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JY-2023151号
2 、项目名称: 曲江保利210项目南侧支路建设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379.41 万元
5 、最高限价: 379.41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7 、工期: 45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1 磋商响应函 (原件)
1 .2 资格声明 (原件)
1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2023年 8 月-2023年 10 月) 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2023年 8 月-2023年 10 月)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_3587674.htm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 8 月-2023年 10 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11 月 15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 格式自拟 ) ,并 将加盖 投标供应商 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 电子邮箱( a87657602 @qq.com , 联系电话:0514- 83882988, )。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交至支付宝账号( a87657602 @qq.com ,李雪 ) ,请备注单位名称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 截止时间: 2023年 1 1月 27 日 14 时 3 0分 (北京时间)
2 . 地点:扬州市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
五、开启
1 . 时间: 2023年 1 1月 27 日 14 时 3 0分 (北京时间)
2 . 地点:扬州市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 (一份正本 ,二 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 、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运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江新大厦九层
联 系 人: 朱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西峰路88号2栋108室
联 系 方式 :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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