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大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湖南
-湘潭市
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大中心”(重症监护室、急诊综合病房及介入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大中心”(重症监护室、急诊综合病房及介入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3 】 056 号
( 3 )项目内容: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五大中心”(重症监护室、急诊综合病房及介入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全部工程量清单内容。
( 4 )是否分包:否。
( 5 )项目负责人:苏端阳。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2527000.00 元
大写:贰佰伍拾贰万柒仟元整
( 2 )。
( 3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t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 分期付款: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20% 预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 60% 工程款;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提交完成的竣工结算资料交发包方进行审计后按审定金额付至 95% ,预留 5% 质保金,在保修期后经建设单位验收无异议后在 7 个工作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 合同履行
( 1 )工程总日历工期为 40 天,自 2023 年 10 月 26 日开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竣工验收。
( 2 )地点 : 韶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一楼
( 3 )方式: 包工包料
( 4 )履约担保: / 。
( 5 )保修金: 按工程总造价的 5% 计算, 质保期满免息一次性支付 。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 甲方组织 。
( 2 )验收方式: 。
( 3 )验收标准: 合格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韶山市人民医院
甲 方:韶山市人民医院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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