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某单位接待服务大厅、自行车棚、纱窗和防水等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山亭区某单位接待服务大厅、
自行车棚、纱窗和防水等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2023-VGBNBD-G1009)
一、招标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某单位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山亭区某单位接待服务大厅、自行车棚、纱窗 和防水等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3-VGBNBD-G1009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为 山亭区某单位接待服务大厅、自行车棚、纱窗 和防水等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 、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11月14至2023年11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
2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鲁沪大厦四楼西区
3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不能证明其有效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注: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标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
2 、地点: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山亭区某单位
联系人:郝海洋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鲁沪大厦四楼西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邮 箱: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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