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丰大街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续建工程10kV及0.4kV用电工程
吉林
-长春市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WLGC20231 1 - 17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丰大街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续建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 2011】5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及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电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10kV及0.4kV电缆敷设、埋管、套管、预制井的吊装、箱变、环网柜、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及设备的试验、分支箱、电表安装及验收、设备移交、送电、土方工程平整外运,内外线资料报审等工作;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3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23226.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226.33平方米 。
2.4 建设地点: 站前街以南、双丰西路以东、双丰东路以西、居兴路以北。
2.5 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18日至2025年8月30日,共621天,共621天 。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 4314341.00 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装类、四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 项目经理 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 无在建工程 。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人、质量(检)员1人、测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预算员)1人、资料员1人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 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 以完成时间为准 )。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 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 10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资格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年 1 1 月 13 日 8时30分至2023年 1 1 月 17 日 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长春市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 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招标文件。
(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二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腾讯会议号 通过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推送)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定标;
8 .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七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3333号
联系人: 侯皎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 22栋2单元
联系人:、刘甲杰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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