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第三方检验检测产学研用创新服务项目实验室建设 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2103-370883-04-01-535197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 387004 2、工程名称: 第三方检验检测产学研用创新服务项目实验室建设 ( EPC )项目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第三方检验检测产学研用创新服务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 96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实验室装饰、实验室电气、给排水、暖通、供气、消防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 2530.00 万元 5、招标人: 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火炬南路稻香大厦11楼 ( 2)联系人: 宫主任 ( 3)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联系地址: 邹城市崇义路中段(铁合金厂东) ( 2)联系人: 邱工 ( 3)联系电话: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 - 11月 13 日 - 2023年 - 12月 5 日 09: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邹城市网(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 5 日 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 邹城市网 (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邱工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邹城市网(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3 年 11 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