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花镇南街路西延工程
浙江
-嘉兴市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街路(老公交站—山虹路)西延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袁 花 镇 南 街 路 ( 老 公 交 站 —山 虹 路 ) 西 延 工 程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项 目 代 码
2309-330481-04-01-789509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袁 溪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袁 溪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华 唯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袁 花 镇 南 街 路 ( 老 公 交 站 —山 虹 路 ) 西 延 工 程 ( 标
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3683.43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2800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2566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工 程 道 路 起 始 于 山 虹 路 东 边 线 ( K0+004.498) ) , 往 西 至 桩 号 K0+108 处 跨 越 山 荡
浜 , 至 桩 号 K0+404.138 处 跨 越 宁 袁 塘 , 最 后 西 至 桩 号 K0+470 处 与 现 状 南 街 路 平 交 , 路 线 全 长 约
470 米 , 宽 度 34 米 。 拆 除 重 建 桥 梁 两 座 , 其 中 一 号 桥 新 建 桥 梁 跨 径 为 单 跨 20 米 , 桥 面 总 宽 34.6 米
; 二 号 桥 新 建 桥 梁 跨 径 为 三 跨 10 米 +16 米 +10 米 , 桥 面 总 宽 34.6 米 。 同 时 配 套 建 设 雨 污 水 、 交 安
等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 ,建设地点:
南街路 。
2.2 招 标 范 围 :
本 工 程 道 路 起 始 于 山 虹 路 东 边 线 ( K0+004.498) ) , 往 西 至 桩 号 K0+108 处 跨 越 山
荡 浜 , 至 桩 号 K0+404.138 处 跨 越 宁 袁 塘 , 最 后 西 至 桩 号 K0+470 处 与 现 状 南 街 路 平 交 , 路 线 全
长 约 470 米 , 宽 度 34 米 。 拆 除 重 建 桥 梁 两 座 , 其 中 一 号 桥 新 建 桥 梁 跨 径 为 单 跨 20 米 , 桥 面 总
宽 34.6 米 ; 二 号 桥 新 建 桥 梁 跨 径 为 三 跨 10 米 +16 米 +10 米 , 桥 面 总 宽 34.6 米 。 同 时 配 套 建 设
雨污水、交安等设施、照明、绿化等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566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3.2
?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
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 自
2018-01-01 以 来 承 接 过
已 竣 工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业 绩 ;
( 类 似 工 程 指 单 个 工 程
合 同 价 在 10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市 政 工 程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 。
(三)其他:
3.8
?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
﹞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
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0-01-01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并 未 被 列 入 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具 有 投 资 参 股 关 系 的 关 联 企 业 , 或 具 有 直 接 管 理 和 被 管 理 关 系 的 母 子 公 司 , 或 同 一 母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不 得 同 时 对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 否 则 均 按 否 决 投
标 处 理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直 接 监 管 的 中 央 企 业 不 属 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 母 公 司 ” , 其 一 级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 含 图 纸 ) 和 补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网 上 下 载 方 式 发 放
浙 里 公 共
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自行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3-11-30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浙里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袁 溪 建 设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海宁市双百路 8 号
地 址:
海 宁 市 海 昌 南 路 486 号 金 汇 大
厦 B 座 1104-A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
邮 箱:
/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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