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给排水改造工程
浙江
-宁波市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 给排水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8-330226-04-01-112866 | ||||||||||||||||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9bac1d70189cf1967d81cf3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68号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西路128号15楼 | ||||||||||||||||||
联系人:王炳奎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1864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 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单位兹通过( 01)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跃龙街道东海社区(西侧地块)给排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一、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作如下补充: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雨污水管﹑给水管改造及路面修复等工程(管道主材、配件及检查井盖为甲供),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 2283612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6、其他公告内容 6.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和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V2.0:4011/website/login)上发布。 二、 对 “第三章 评标办法”,作如下修改: 附表 .商务标评审表:
修改为:
三、 对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如下修改: 10.4 变更估价 [工程类别:按市政安装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中值计取,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中值计取,其余不计)。规费按标准费率*0.3计算,税金按建建发【2018】104号文件营改增税率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调整。] 修改为: [施工取费费率:道路、排水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间值取定;给水工程按市政安装工程中间值取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 中间值计取 。增值税销项税按【浙建建发( 2019)92号文件】执行。规费按标准费率的30%计算,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法计算,税金费率为9%。] 四、 对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作如下修改: 附: 1.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 ( 3)取费标准:按市政安装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中值计取,并按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调整,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中值计取,其余不计)。规费按标准费率*0.3计算。 修改为: (3) 取费标准:道路、排水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间值取定;给水工程按市政安装工程中间值取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间值计取。增值税销项税按【浙建建发( 2019)92号文件】执行。规费按标准费率的30%计算,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法计算,税金费率为9%。 五、 对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作如下修改: 附: 1.招标工量清单编制说明 (三)排水 ( 5)1100*1100 智能截流装置DN500 按综合单价 200000 元/座计入。 修改为: 取消该条款。 招标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2023年11月9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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