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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创新产业园项目

福建

-

厦门市

发布时间:2023-11-0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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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洋创新产业园(一期)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翔发改备2023312 ) 批准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为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翔安区13-18西溪片区金翔大道与九万堂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2.1.2 工程 建设规 模 : 用地面积约81905.947㎡,总建筑面积 212662.76 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09065.09㎡,不计容面积:3597.67㎡(含地下室面积3597.67㎡)。地上层数:厂房层数7层,宿舍13层;地下:一层,建设内容:建设通用厂房及相应的配套服务用房 。

2.1.3 投资总额:人民币 61077.4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5054.11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944.55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 (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 (3)岩土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4)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费用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 3 招标范 围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基坑监测、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 4 内容:

(1)设计内容: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主体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外管线综合、钢结构、供配电、燃气、夜景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标志标识系统、智能化、通讯配套(公众电信网)、公共部分,装修工程、环境景观设计配合和室外工程相应配套、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非厂房区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含氡检测,基本级)、节能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完成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基坑监测:基坑工程安全监测; 工程物探: 探明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地下管线 (含管径、管材、井底标高 。

2.2. 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 。

2.2. 6 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

3.2 .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 投标 。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 投标人 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5. 投标 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 投标 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 投标 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 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 经 济 补 偿的 , 招 标 人 将 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 标 准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0 至 2023-11-29 , 每天上午 09时00 分00 秒 至 12时 00分00 秒 ,下午 14时00 分00 秒 至 17时00 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 法 : 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保担保手续 。

8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 投标 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 投标 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 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2023-11-30 10:45:00 ,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 投标 文件。 联合投标的, 投标 文件 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 投标 文件 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 .2 . 逾期 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 投标 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和厦门市 上 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510号704室之34

邮编: 361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黄奕佳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1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楼B栋701-6室

邮编: 361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范慧芳

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8123522

中心名称: 厦门市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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