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双鸭山市
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32906FW00020242 )
一、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文本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 编号: ZZ32906FW00020242)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的委托,对中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二次)) 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分行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
2.采购内容:拟采购挹娄大道及高速擎天柱广告、户外楼顶广告项目 用于 发布户外广告。
3.服务范围: 双鸭山 分行
4.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
5.入围有效期: 2 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入围家数: 2 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 在最近三年内( 2020年 9 月 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年 9 月 1日至2023年 8 月 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8.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2年 9 月 1日至2023年 8 月 31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0年 9 月 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1.投标人须承诺: 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 202 3 年 11 月 09 日 0 9时00分到202 3 年 1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受邀请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11 月 09 日 0 9时00分到202 3 年 1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 彩色扫描件发送至 ,发送邮件成功后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郭工,)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对于已获得 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 评委小组 的评审为准 。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 3)营业执照;
( 4)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5)近一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内不少于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6)近一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内不少于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7)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本企业在最近三年内( 2020年9月1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②本企业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③本企业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④本企业不是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⑤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 2020年9月1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⑥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企业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企业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⑦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等等等。
注:未取得 “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 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 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 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3时30分 。
递交方式:( 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 56号15号商服 )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3时30分 。
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 56号15号商服 )开标大厅 。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
八 、监督部门
无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 187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469—4242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 56号15号商服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
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187号
联系人: __
电话: __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__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 __
电话: 转8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202310253746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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