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分析检测项目
湖南
-湘潭市
湘潭市雨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分析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湘潭市雨湖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 (乙方)
为了保护甲 、 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雨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分析检测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潭雨财采计【2023】80号
(3)项目内容: 湘潭市雨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分析检测项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799700.00 元
大写: 柒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潭市雨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项目 |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 | /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项 | 799700.00 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年9月6日,完成日期 : 收到每批次样品15天内 。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
4.付款
在无任何经济、民事等纠纷的情况下,根据本年度省级布置任务按进度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测试化验工作并通过省级和国家质控确认合格后按结算价支付已完成工作量合同价款的70%,剩余30%在完成所有测试化验工作并通过省级和国家质控确认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9月6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年9月6日
甲 方:(公章) 湘潭市雨湖区农业农村局 | 乙 方:(公章) 湖南省地质调查所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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