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北王家庄、琵琶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北王家庄、琵琶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北王家庄、琵琶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登陆泰安市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6 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121 项目名称: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北王家庄、琵琶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79088万元 最高限价:109.479088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北王家庄、琵琶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09.479088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登陆泰安市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泰安市网采购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20】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查看。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行政监督部门: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凯联系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 址:新泰市石莱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青云金斗路79号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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