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楠木溪水库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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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楠木溪水库扩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7 20:59 | 发布单位: | 项目开标时间:2023-11-28 | 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楠木溪水库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8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GSL0090-2023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3-02109
3、项目名称: 宜昌市楠木溪水库扩建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88 (万元)
6、最高限价: 188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6.3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被投标人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和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或副总监)
6.4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7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名(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专业均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以上人员均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证书上所载单位为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5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上传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
6.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7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注册成为宜昌市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8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因湖北省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中灌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26幢10层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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