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投公司管理国有资产零星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 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2122
二、项目名称: 区乡投公司管理国有资产零星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汤沟街道 8号
成交金额: 1441885.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区乡投公司管理国有资产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 : 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国有资产零星维修项 等。 施工工期: 20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燕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 23419211120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雯、周常红、唐启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 14121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煤第三建设集团芜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投标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七条第三款 “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九华北路 71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芜湖市湾?b区世茂大厦南楼三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需解锁
十、
1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