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体育中心体育公园三期项目设计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业主单位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体育中心体育公园三期(游泳馆)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按照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2.2.2 ( 2 )综合评审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评分标准中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均修改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
请各投标人及时澄清与修改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许克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 19 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 57-6 号 ( 三峡云计算大厦 )B 座七楼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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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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