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202310FJ-008002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襄阳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国家电网后勤【2023】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宜城市宜城大道和铁湖大道(楚文王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新征用地面积22.6亩,本项目用地面积17.24亩。本项目新建生产综合用房、门卫及信访接待室,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9998㎡。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城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承担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蓝图、设计变更范围内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工程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1177700.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 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 理能力。 3.1.2 人员资格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 【2020】91 号)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②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③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 项目总监的.(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其中, 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每月需到现场打卡不少于 24 天,并出具有单位盖章的承诺格式自拟),总监代表(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厅核发的专业监 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不少于 1 人, 监理员不少于 1 人,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1)被责令停业;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 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 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 程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其他情形。注: ①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 格式自拟, 需加盖公章; ②第(5)、(6)项, 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 ”,需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 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上发布。宜城市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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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6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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