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采购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公司项目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0231107-2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采购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公司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二 、采购项目简介:
为保障医院中央空调设施有序运行,现拟继续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服务内容包括配电系统每月巡检、提供 24小时服务响应、出具年度维保报告等。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经费渠道:集团中医医院维修经费。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 以医院公开比选方式 进行 采购, 并 在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官 网 ( )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 单位 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 采购单位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 。
4 .2家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将可能被视为串通投标依法追究责任。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 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2 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3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 在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 n) 获取 并提交报名资料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 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提供单位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提交报名 资料 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采购部。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逸中路1372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 3 年 11 月 7 日 1 6 :0 0(北京时间) 。
八、递交响应文件 要求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比选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 单位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 3 年 11 月 7 日 1 6 : 00 (北京时间)在 比选 地点开启。
十、 中选结果公示时间: 中选公示在开标后 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进行公示。
十一、 比选 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楼 。
十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逸中路 1372号
咨询电话:业务咨询(后勤保障部)
物资设备采购部
纪检监察室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2023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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