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推进两平台、十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3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推进“两平台、十终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推进“两平台、十终端”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1-00197 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推进“两平台、十终端”建设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1)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满足采购需求表中所列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方有权检测实际供货产品性能,如不满足采购要求,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 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无 ( 3 )备品备件 :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 ,确保维修效率。 ( 4 )安装调试 : ①中标方负责将前端摄像机、 智能运维箱安装至采购单位指定林区位置,其中智能运维箱安装至林区高点,监控设备安装于林区主要交通路口、登山口、防火道、散坟集中处等重点区域 。设备安装调试所需设备箱、机柜、线材、防寒保暖材料等辅材与设备,以及上山运输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②中标方负责将 安装好的监控信号连接至防火指挥中心现有监控平台。 ③中标方负责无线网络全部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每点位一套独立的传输设备,包含交换机、天线在内的全部所需设备材料均由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确保网络满足传输需求,即图像清晰流畅无卡顿。 ( 5 )技术服务及培训 :提供培训服务。 ( 6 )验收标准及方法 : 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方所提供的 设备 进行验收,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则由采购单位代表签署验收单。 ( 7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 投标人需免费提供 12 个月的售后维保服务。 确保设备故障半小时内响应, 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19号 联系方式: 1573407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邮箱地址: hzjtzb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3844010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璇 电 话: 024-868031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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