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 公开 招标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0600-ZYZB-G2023-00 30 ;
2. 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第三方测评项目;
3. 项目类型:服务;
4. 预算金额: 120 万元;
5. 最高限价: 120 万元;
6. 采购需求:详见 ;
7.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9.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具体详见本 项目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江苏省。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每天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 年 11 月 9 日 17 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153 号 4 号楼 213 室。
3. 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4. 售价: 300 元。
5.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江苏省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市政务中心 19 楼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免收。
2. 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开标模式。
3.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上发布,敬请留意。
4. 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 号政务中心主楼 19 楼 ;
联系人:金宇华;
联系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153 号 4 号楼 213 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