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医院内二科呼吸重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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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医院内二科呼吸重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2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信阳市中医院内二科呼吸重症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 3 年 11 月 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 XZB-2023-110202
2、 项目名称: 信阳市中医院内二科呼吸重症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4800.00元
最高限价:184800.00元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招标 内容:
产品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监护仪 | 2套 | 130000.00 |
医用控温仪 | 1套 | 374 00.00 |
营养输出泵 | 1套 | 59 00.00 |
双通道注射泵 | 2套 | 115 00.00 |
具体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参数以及技术要求等 详细 内容见 招标 文件 “ 第五章 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 ,共计一个标段。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
5.3.交货地点:按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招标内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免费维修及承担更换零部件所有费用);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 1 年度或202 2 年度财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 3 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且所投产品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外的产品无需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同时 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实行资格后审;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 时间: 202 3 年 11 月 03 日至202 3 年 11 月 09 日 ,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地点: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3 、 方式: 现场出售领取。(供应商持公司授权委托书购买领取招标文件,同时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 时 间: 202 3 年 11 月 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 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 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 地点: 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 人信息
名 称 : 信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解放路58号
2 . 招标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原六九四厂院内办公楼五楼(信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对面)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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