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新泉水务有限公司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工程
江苏
-盐城市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凯发新泉水务 ( 阜宁 ) 有限公司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工程 已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凯发新泉水务(阜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益林镇;
2.2 工程规模:凯发新泉水务 ( 阜宁 ) 有限公司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工程,主要对现有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升级,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改造需求及主要设备清单等。
2.3 招标最高控制价: 19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001 | 凯发新泉水务 ( 阜宁 ) 有限公司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工程 | 凯发新泉水务 ( 阜宁 ) 有限公司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工程,主要对现有沉淀池吸泥机改造升级,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改造需求及主要设备清单等。 | 3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三级(含)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含)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电子 ) 证书( B 类);
3.6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此类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8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截止时间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3 日 8:30 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 17 : 30 。
4.2 本项目接受微信报名,联系电话: 微信同号;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 / 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3800.00 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19 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合同价款的 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十日内,付合同价款 9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审计后一个月内,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 商务性评审 的投标人 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 C 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江苏阜宁 - 阜宁县专栏”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凯发新泉水务(阜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益林镇 地 址: 世纪大厦 9 楼(开发区大道与向阳东路交汇处)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周有连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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