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行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金华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委托 ,对 中 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行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 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 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 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全行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定点供应商项目 。
二、项目编号 : HX-202300116-044 。
三、 服务周期 : 三年 。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分行辖属机构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主要用途是规范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管理,保障金华分行物业管理及员工食堂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五、项目预估金额: 预计费用 815.63万/年。
六、中标人数量: 1名。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2、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被行政部门的处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
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下的招标活动。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 投标人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相关商务条款及有关谈判承诺要求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
7、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承诺被确定为入围成交供应商后,在项目单位系统内开立结算账户,今后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结算均通过该账户进行。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用条款
1、 服务能力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下同) 有关 写字楼(或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或食堂服务的案例 1个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 服务能力保障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在金华市设有总部或分(子)公司,有能力在金华市全辖(包含市本级、县、镇)提供项目服务。
3、 实际人均应发额在项目报价总额中的比例要求: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实际人均应发额在项目报价总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3年 11 月 1 日至 2023年 11 月 7 日。
2、地址:华信电子招标平台
3、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登录华信电子招标平台(未注册过的请先进行账号注册,平台审核人员祁老师)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缴纳,缴纳完成后请投标人自行去华信电子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经办人发票维护内电子发票。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11 月 21 日 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 : 2023年 11 月 21 日 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 898 号开元曼居酒店(金华火车站店)3 楼 C会议室。
十二、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066 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联系人:廖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 999号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许燕玲
项目联系人:童彤、王鑫霖、张珺斓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日期: 2023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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