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智造新城数智科创园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浙江
-衢州市
项目编号:
衢州智造新城数智科创园项目 - 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
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 QZ20231031022001
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条中涉及到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2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条“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 中的“( 1 )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是否正处于公示期的不良行为记录。”和“ 4.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3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否决投标的情形” 5. 其他:“( 2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或招投标监管部门、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 6 个月计)。”。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否决投标的情形” 2. 符合性审查内容:( 6 )修改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 MAC 地址、 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 IP 地址、上传 IP 地址、造价软件数字证书号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5 、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 QZCF 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招标人:衢州数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2023 年 11 月 2 日
[QZ20231031022001]衢州智造新城数智科创园项目-室外附属工程.QZCF
衢州智造新城数智科创园项目-室外附属工程[2023-10-1915:49].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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