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创新区三八河及老营横河等河道景观一期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
| 项目编号 | D3206010318000112 | 项目名称 | 中央创新区景观提升改造 |
| 标段编号 | D32060103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创新区三八河及老营横河等河道景观一期工程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创新区三八河及老营横河等河道景观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南通创新区三八河及老营横河等河道景观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南通创新区分成收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 一期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创新区拓展区内 。
2.1.2 建设规模: 金鹰世界、上海电气、中海上东区及紫琅吾岛毗邻绿地,总面积 5.37 公顷。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24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园路、园桥、亲水平台、公厕、绿化、河道护岸、硬质景观、智能化、亮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2.3 本工程实施期间进行现场管理的单位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后中标人与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 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
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3.3.1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 或监理 )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③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中的 “ 资格评审标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南通崇州大道 60 号紫琅科技城 6 号楼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 2 号友谊大厦 10 楼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袁丽娜 |
电 话: | 电 话: | ||
监督电话: |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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