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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关于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吴江高新区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招标公告

江苏

-

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3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项目概况

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吴江区系统【新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SW2023-WJ-G-001

2 、项目名称: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1750000.00)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各标段采购预算

第一标段

京杭运河以西区域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

人民币陆佰玖拾万元整(¥6900000.00)

第二标段

京杭运河以东区域管线普查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第三标段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数据升级

人民币叁佰柒拾柒万元整(¥3770000.00)

第四标段

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监理

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830000.00)

5 、采购需求:

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地下管线资料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础资料,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有重要作用。

2020 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提出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全覆盖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苏建城〔2021〕71号)、苏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府办〔2021〕19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现开展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项目。

6 、 标段一至标段三合同履行期限:

2024 年5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2024 年6月底前通过省级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

2024 年7月底前提交全部成果;完成吴江区市政管线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部署工作;进行数据汇交工作,根据市级核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汇交直至通过市级核查。

免费维保期1年。(自提交的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标段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吴江开发区、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线普查及数据升级》项目经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合格并通过市级核查,完成成果汇交。

注: 本项目共有四个标段,每标段拟中一家单位,开标顺序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 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 1 个。 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工程测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7:30(北京时间)

2 、本项目使用吴江区系统【新系统】报名及投标:

1 )供应商自行对应进入相关系统进行投标。具体详见:吴江区系统【新系统】上线通知.html

2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统一主体库”.html)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后等待5-10分钟,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平台【新系统】”开展交易业务。

3 )具体操作流程按照.html,4:吴江区系统【新系统】交易乙方操作手册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咨询电话:,技术咨询QQ:1393089788-吴工。

3 、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系统【新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4 、CA办理及激活:

(1)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

如需办理CA锁,可至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中心或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吴江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CA 办理咨询电话:国信CA:400-025-1010、025-96010,CFCA:、。

(2)办理CA并正确安装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后,已在苏州市统一主体库完成注册的单位,首次登录【新系统】吴江平台会自动添加单位信息并激活CA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投标人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

2 、网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先签到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如未签到,不能进入文件解密环节。

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苏州市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吴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2 、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可通过“吴江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参与开标过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吴江不见面开标大厅”。

(2)投标单位应提前完善自己的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电脑配置,浏览器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详见演示视频)。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为利于采购过程中澄清说明等环节的进行,建议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

(3)登录前需安装好驱动:

.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204&ZtbSoftType=DR

(4)如使用“环境修复工具”仍无法解决登录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单位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观看“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并按照视频内容进行操作。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将延迟解密时间或另行确定开标时间。

远程开标过程中如远程解密、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技术支持电话:, QQ:578897795。

(6)投标单位对开标流程有疑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开标流程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8)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

(9)如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将联系投标人签到时预留的联系方式,请保持该联系方式畅通,如30分钟内不能取得联系,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流程演示视频”,地址为“苏州市中心吴江分中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栏目,链接如下:

.html

4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吴江区系统【新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 、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编:215000

联系人:、邱季雯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江苏省、中国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7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联系人: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1933号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联系电话/传真: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季雯

电话: 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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