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琉璃河大桥灾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房山区
项目概况
房山区琉璃河大桥灾后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10086-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琉璃河大桥灾后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8.2169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42.6287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人民币)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房山区琉璃河大桥灾后修复项目 | 542.628735 | 1 项 | 采购目标:通过对因强降雨造成的琉璃河大桥顶部栏板望柱坍塌及桥体局部残损、桥体及桥底条石淤泥杂物堆积、燕翅顶部局部坍塌杂物堆积工程等涉及文物本体的灾害进行文物抢险修缮,对原桥本体进行清理、归安、查找、补配倒伏、缺失石构件,使其避免对旁边的文物继续产生二次伤害,同时避免危及通行人员人身安全,恢复琉璃河大桥原貌。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本招标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3月1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②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 2020 】 149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 是 ■ 否; ?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30至2023-11-06,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须将磋商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加盖公章后以 PDF 格式发送至 ,且邮件标题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并且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
4. 售价:磋商 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11-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公交站牌旁白色平房。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金额: 768.216979 万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 542.628735 万元(其中:含暂无法确认金额(含税): 77.562948 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120 日历天 ;
本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20 日
本招标工程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3 月 18 日
1. 本 项 目 需 要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评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 、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 2023 】 401 号
意向公开时间: 2023 年 09 月 14 日
6 、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 建筑业
7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 .磋商保证金 :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9. 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 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处理。
11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通过《中国》、《北京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 01002469
财务联系方式:
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文物保护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青年北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公交站牌旁白色平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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