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白仙山水库工程施工1标工程保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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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白仙山水库工程施工1标工程保险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30
项目概况
象山县白仙山水库工程施工1标工程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X-2023-001CG
项目名称:象山县白仙山水库工程施工1标工程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80000
最高限价(元):19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象山县白仙山水库工程施工1标工程保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80000
单位:份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8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最早开工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最迟竣工验收或实际交付使用之时终止(后发生者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②必须在象山县设有支公司并以支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法人代表授权书允许支公司企业负责人授权签发;③具有在象山县行政辖区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宁波市”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申领操作指南#/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按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3年11 月 8 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丹西街道上吴村吴中路169号),收件人:陈丹莉,联系方式:。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5、落实的政策
《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上吴村吴中路16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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