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水热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水热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公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安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水热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为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GX-SHGC-231027-01
2.2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乡村振兴产业园水热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
2.3建设地 点: 泰安高新区
2.4建设概况: 蒸汽管网汽源在泰安市高新区规划二路与规划三路交界处现状 DN350蒸汽管网开口引出一路DN450管线,穿越铁路沿泰北路西侧向南敷设,然后向汶河产业园供企业生产用汽,总长度4 586 m(包含铁路段),管径DN450,采用钢套钢直埋敷设, 给水管网 4445m 。路灯拆除安装 30套。 详见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 17984367.92 元。
2.10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专业施工承包壹级 , 同时具备压力管道 GB2证书,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 3 投标人须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公告时间: 2023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年 11 月 6 日 。
4 .2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 泰安市网(网址: 电子招标文件。
4.3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领域现已实现 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泰安市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 .1 招标人: 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 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 1366号星火科技园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刘经理
7 .2 招标代理机构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李经理
地址: 泰安市迎胜路南段岳秀府邸一期综合楼
E-mail:
电话 /传真: 0538- 8667699
8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本项目监督部门: 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联系方式: 。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方式: 0538- 866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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