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2
安徽
-滁州市
关于 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的 答疑 澄清 2
项目编号: cznqgc202310-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半导体外延材料产业园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一、我公司属于上海企业, 10月份社保缴纳信息须在11月15之后才能,致使无法10月份社保和公司缴纳信息,请问是否可以将投标文件P40内要求"社保缴纳时间自2023年10月起往前连续计算"调整为""社保缴纳时间自2023年9月起往前连续计算","12个月社保算至2022年11月止"调整为12个月社保算至2022年10月止?
答:如投标人所在地 10月份社保交纳信息无法的,则 保缴纳时间自 2023 年 9 月起往前连续计算, 6个月社保算至 2023 年 4 月止; 9个月社保算至 2023 年 1 月止; 12个月社保算至 2022 年 10 月止 。
二、我单位属于浙江省企业, 10月份社保须在11月25之后才能,10月份社保在11月初开始扣费,现无法10月份社保,请问是否可以将投标文件内要求“ 社保缴纳时间自 2023年10月起往前连续计算 ”调整为“ 社保缴纳时间自 2023年9月起往前连续计算 ”,“12个月社保算至2022年11月止 ” 调整为 “ 12个月社保算至2022年10月止 ”
答:同问题一回答。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 人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 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 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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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550-351951 2 、
日期: 202 3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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