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穂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食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
广州市穗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穂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食堂改造工程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穂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食堂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墙体、拆除门窗、拆除地面、陶粒回填、新建块料地面、新建轻质砖墙、新建隔板墙、新建不锈钢平开门、墙面贴砖、铝扣板天花、拆除原有灯具,天花吊扇及油烟风管、新建电气工程,新建给排水系统及油烟风管等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645,487.46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报价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报价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报价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报价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件)。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粤招优采电子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0872380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道华观路育新街111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835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采购方:广州市穗晋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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