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艺术中心项目澄清公告
海南
-海口市
业主单位
致各投标人: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 中心)项目”(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05910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全 国平台(海南省)》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185页合同专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调整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签约价款总额的6% 。
2、招标文件第202页合同专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4)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第③调整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款总额的2‰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签约价款总额的6%),要求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并根据违约金金额和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同等数额的赔偿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合同,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赔偿损失和赔偿金。
3、其他内容不作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扬帆工场
联系人(全称): 符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楼
联系人(全称):
电 话: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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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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