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中标公示
辽宁
-沈阳市
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7】【我要】【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H2023-GKCS1012-0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16.7 万元
采购需求:关于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服务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与投标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参与投标网站名称为葫芦岛市中心网(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地点:需解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帝泊湾 19-7E 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并致电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 12 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帝泊湾 19-7E 门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需解锁
账号: 2000 7966 8070 0000 00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 年 10 月 17 日
| 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0】【我要】【关闭】 | |
更正内容: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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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7】【我要】【关闭】 | |||||||||||||||||||||
一、项目编号:DH2023-GKCS1012-04 (招标文件编号:DH2023-GKCS1012-0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至茨山桥段海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12.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忠阳、刘艳微、刘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需解锁 联系方式:于国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帝泊湾19-7E门市 联系方式:张 亮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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