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 就其 文化站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实施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DCCG-2023 1025005 号
2.项目名称: 文化站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7.4 万元。
5.最高限价: 7.4 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和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 ( 工业 )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_3587674.htm)。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四)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 27 日至2023年 11 月 3 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 投标 ,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 投标 确认函》()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联系电话:, 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项目简称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 投标 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1 1 月 3 日17:30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4、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17 日 14 点3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 11 月 17 日 14 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京姥姥饭店后门旁电梯厅上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一份,随 纸质正本 投标 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次 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 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秦淮支行
账号:930001362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电汇,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本票原件或电汇凭证。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之前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 定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扬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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