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监理
重庆
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 ( 工程 名称)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2021]150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龙池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新建常规水处理规模 1.0万m 3 /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自用水泵房、加药加氯间、配电间,利用现状综合楼及1座清水池;新建规模1.0万m 3 /d 泥处理工程,包括泥水调节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新建DN400原水输水管0.850km,新建 DN300~400配水管网14.296km。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算金额: 4416.1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86.6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 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7 2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水利 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31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1-01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6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 、 《重庆市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76862198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0月26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