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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

-

许昌市

发布时间:2023-10-2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不见 面开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鄢发改城市审【 2022 】 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 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 Y2023GZ120

2.3 建设地点:鄢陵县新城区。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新城区内科技大道西段、金汇大道西段、酒香路、规划道路(许扶运河南)、花博大道、花园路、锦绣路、人民西路等 8 条道路建设排水基础设施。共敷设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长约 37062 米,管径为 DN600-1800 。并配套雨水检查井 371 座、雨水口 742 个等附属设施工程。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两个标段。

一标段: 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二标段:鄢陵县新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监理。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设计 (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共 计约 7000 万元。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经财政评 审结果 费用的 100 %。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经财政评 审结果 费用的 100 %。

2.8 计划工期:

一标段: 12 个月;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周期及保修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一标段

(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 2 )具备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 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3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 过 2 家(含)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 )联合体成员由牵头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网上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 “ 系统用户注册 ” 入口( :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 “ 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 ” );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 “ 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 ” 入口( :8088/ggzy/ )自行招标文件(详见 “ 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 :8088/ggzy/ ),通过 “ 投标人 / 供应商登录 ” 入口自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系统生成 “ 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未成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四楼鄢陵县中心开标一室。

6.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 —— 进入系统( :8088/ggzy/ ) —— 点击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 “ 开标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5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上发布。

8.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常女士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鄢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10 月 24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 电子文件、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 “ 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 ”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 —— 组件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 “.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 投标人网上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 提交后再次登录( :8088/ggzy/ )系统,依次点击 “ 会员向导 ”→“ 参与投标 ”→“ 保证金绑定 ”→“ 绑定 ” 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 “ 鄢陵县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 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 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 “ 鄢陵县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 ” 附于投标文件中。

4.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账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4.3 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4.3.1 投标人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请务必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生成电子投标保函。

4.3.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许昌市系统“电子保函办理”跳转至汉唐智创电子保函平台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 系统,先在组件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 可以直接在 “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 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 证金绑定”→“保函查询”点击保函查询按钮即可查询保函办理 状态,系统显示“您已设置使用投标保函,已绑定!”即为绑定成功,查看“文件”一栏,此时会出现保函文件按钮,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保函文件。

注:根据《鄢陵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信用承诺替代及取消投标保证金的通知》(鄢公管办〔 2022 〕 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系统( :8088/ggzy/ )生成 “ 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

6.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路径:全国平台(河南省 • 许昌市) —“ 资料 ” 栏目。

6.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质疑),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 文字互动 ” 对话框或 “ 新增质疑 ” 处在线提出。

6.5 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 “ 文字互动 ” 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 “ 解密环节 ” 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 “ 开标开始 ” 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 评标依据

7.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投标人应保持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7.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公告1024
监理招标文件1024
施工招标文件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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