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
(招标编号: ZC20231011GKFW000200 )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保险服务(已列入 2023年度计划) ,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 G50上海至重庆高速公路)浙江段全长88.226公里,于2006年10月30日通车,一期路段双向六车道(60.886公里),二期路段双向四车道(27.34公里) ,共有7个互通收费站,2对服务区,设计速度 100 公里/ 小时。本项目是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改扩建起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水角村附近,既有申苏浙皖高速长兴西互通,起点桩号K170+34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设置林城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衔接G318国道,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金塘,于东湾南侧设长合互通沟通G318(G235)国道,继续前行,经泗安镇110kv光伏发电站,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0.576,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广德段线位,根据浙皖两省省界协议,省界安徽段插花地纳入本项目实施。路线全长约28.871km。按一级公路标准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3.688公里。
本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 1366 米/24 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大桥约 461 米/3 座,中、小桥约 905 米/21 座;改建分离立交、天桥、匝道桥约 3224 米/22 座;改建枢纽互通 1 处,改建一般互通 3 处,新建长合互通 1 处;改扩建长兴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改建 3 处、新建 1 处);主线桥梁共24座,其中直接拼宽8座,拆除老桥并新建桥梁4座(桥改桥)、老桥顶升5座、拆除老桥盖梁并更换梁板7座。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约 3.688 公里,设桥梁约 285 米/2 座。概算总投资约43.94亿元,建安费约28.39亿元 ;
2.2 招标范围 : 第 BX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土建施工第 TJ01 标段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工程土建施工第 TJ01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的路基、路面、桥梁等专用施工区域、材料搅拌场地及预制构件基地、加工场地、储存场地和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三改工程所在地和施工临时借用便道区域等,以及本保单扩展承保的财产运输地域范围;
2.3 服务期: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止 ;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第BX01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或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含与省级分支机构同级别的市级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应提供法人单位的书面授权书及等级证明材料)。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复制件】;(3)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提供主管部门最新核准资本金的批文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总公司须满足注册资本金要求】 资质;
R 3.2 自 2018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法人单位或其所属分支机构具有国内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至少包含土建工程)独家或首席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直接承保业绩(非再保业绩)。(当投标人为法人单位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含与省级分支机构同级别的市级分支机构)的,业绩也可为其法人单位或其法人单位的其它分支机构的承保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1 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R 3.5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 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保险标的所在地(湖州市)设有所属保险机构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 供,客服电话: 021-962600,客服 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 )。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 采用网上递交方式 ,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
☑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 上城 区城星路 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 .htm)、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
地 址 : 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 8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茶场村 2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采中心: 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 杭州市 上城 区 城星路 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571-8690 7968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 (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 徐先生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 李 先生 ;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 系统维护 。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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