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贺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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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贺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16:29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0 | 项目监管地:咸安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咸安区贺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AZX-202310ZC-1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2-2023-02246
3、项目名称: 咸安区贺胜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87.1 (万元)
6、最高限价: 187.065081 (万元)
7、采购需求:
周转房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全部标 的承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 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 中小微企业 ”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网查截图佐证、无在建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 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供应商办事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 包免费磋商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电 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供应商、招标代理操作手 册)。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 ”磋商文件的,采购人 (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0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咸安区中心 1 号开标室(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咸安区中心 1 号开标室(咸安区金桂路 99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湖北》、《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安区贺胜中小学
地 址: 咸安区贺胜桥镇长堤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工、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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