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公安局观潮派出所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嘉兴市
项目概况
海宁市公安局观潮派出所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5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CG2022056
项目名称: 海宁市公安局观潮派出所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
预算金额(元): 658567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5856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海宁市公安局观潮派出所改造项目智能化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并通过最终验收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为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供应商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供应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 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 其他事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独立法人;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为中小企业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供应商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供应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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