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中心2023-2024年嘉鱼县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劳务外包项目
湖北
-咸宁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X-202310ZC-085001
2. 计划备案号 :421221-2023-01697
3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嘉鱼县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劳务外包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采购预算:人民币 137.35万元
6 .最高限价:人民币 137.35万元 (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报价为无效报价)
7 .采购需求: 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劳务外包 (其他详细技术要求及商务要 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8 、 合同履行期限 : 一年 。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 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 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 提供劳务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③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
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为无效响应 。
三、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1.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5 日至202 3 年 10 月 31 日 ,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
2 . 地点 : 登录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文件 。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如何领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 售价:人民 币 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9日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9日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1月09日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嘉鱼县中心702电子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质疑时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人:吴忠华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平台。具体可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人:吴忠华,联系电话。上述内容仅作政策告知。
8、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9. 本项目采购人为嘉鱼县公路管理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4号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5号桂乡缘宾馆四楼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九 、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 发 布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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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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