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开发区市政房建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江苏
-盐城市
开发区市政房建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市政房建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大丰经济开发区内
2.1.2 建设规模: 工程结算价的 1.78% ,最终结算价不超过 29.8 万元
2.1.3 服务期限: 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4 最高投标限价 : 工程结算价的 1.78% ,最终结算价不超过 29.8 万元
2.2 标段编号: XZP2023101900058
2.3 招标范围: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年内市政房建小型工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
3.1.2.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1 )具有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 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
(2)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4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 2 名及以上 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3.1.3. 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其他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03 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8 : 30~11 : 30 , 14 : 00~17 : 00 )
地点: (大丰区黄海西路 50 号,佰仕大厦六楼)
方式: 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 9 时 30 分 ,
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newindex )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 )
10.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 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 50 号,佰仕大厦六楼
联系人: 、陈小剑
联系电话: 、
监管部门: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666 号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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