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博物馆展陈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
-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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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博物馆展陈升级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6G231023001001(HTCL-ZB-2322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常市博物馆展陈升级项目 已由 五常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五发行审字(2023) 15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五常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哈尔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拨付及五常市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五常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G1211吉黑高速出口西150米原五常市大米博物馆 。
建设规模: 对原五常市大米博物馆进行内部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3119.70平方米,其中:一层为五常市古代历史文化馆,建筑面积1072.10平方米;二层为五常市红色文化馆,建筑面积908.30平方米;三层为五常市稻乡文化馆,建筑面积1139.30平方米 。
项目 总投资 : 3375.93 万元 。
计划工期 : 126日历天。项目预计2023年11月25日启动建设,2024年3月30日建设完成。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一年运维等全部内容,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本招标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2966.99 万元。 其中: 设计费最高 投标 限价:99.49万元,采购设备费 及 建安工程费 等 最高 投标 限价:2867.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如下 资格要求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 须 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或投标人须具有 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及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 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3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连续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社保网站截图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文件) ;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3.1.5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3.1.6 投标人应 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 施工现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均须在施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
3.1. 7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
( 2 )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 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 )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 " 行贿犯罪行为 " 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1. 8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3.1. 8 条及 3.1. 9 条规定 的评审方式为投标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3.2 本 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
3. 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2023〕1576号”文件,未完成整改的10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24 日 17 时00分00秒至 2023年 10 月 31 日 17 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平台不可。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2023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 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9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 江网”及哈尔 滨市中心电子屏幕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五常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五常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李小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孙玉宝
电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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