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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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 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公告
受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的委托, 中企华建 友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就该单位的 淮安市 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到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 502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ZQHJY-QC- 公开 20231001
(二)项目名称 : 淮安市 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三)预算金额 : 人民币 810000.00 元,本项目采用市场零售价优惠折扣率报价, 各食材类别 的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最高限价 : 市场零售价优惠折扣率 100%
(五)采购需求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 微企业 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 微企业 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对小 微企业 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1 项 。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公告网址:
2 、投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不含节假日)到中企华建 友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荷花 池小区门面房五楼 502 室,荷花 池小区 东门口往北 80米 )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委托书)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 / 份 , 在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
2 、开标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荷花 池小区门面房五 楼 509 室(荷花 池小区 东门口往北 8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根据 苏财购〔 2020 〕 5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潘园路
联系人: 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建 友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 2 号
联系人: 电话:
淮安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
2023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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