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2023.12-2026.12)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2023.12-2026.12)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2023.12-2026.12)项目。
2.2 招标编号:ZJLZHB-2023-1012。
2.3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的要求。
2.7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2023年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扫描件(代开的除外)) 。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律顾问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经济合同业务、劳动用工等领域。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和犯罪记录;不超过5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聘请 (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并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5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 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020年1月1日以来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情况,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7项”证明材料;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20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及《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区商务外环路15号12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邮 箱: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书面声明
致:中国烟草河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我单位拟派出的法律顾问专业能力强,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经济合同业务、劳动用工等领域;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和犯罪记录;不超过5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聘请。
我单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我单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所有要求。
我单位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231023107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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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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