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信息平台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信息平台(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nqcg202310-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信息平台(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删除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得2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6.2技术标评审细则5实施方案:8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质量管理保证计划,如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实施流程、系统开发方案、系统测试方案、试运行方案、项目验收方案、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版本管理等资料自主判读,酌情打分;①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清晰、准确、内容完整、方案内容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 ②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较为清晰、准确、方案内容全面、但出现了不适用本项目特性的内容的,得7分;③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对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安全措施等缺项或关键点缺失的,得6分;④整体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5实施方案:1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质量管理保证计划,如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实施流程、系统开发方案、系统测试方案、试运行方案、项目验收方案、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版本管理等资料自主判读,酌情打分;①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清晰、准确、内容完整、方案内容全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②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较为清晰、准确、方案内容全面、但出现了不适用本项目特性的内容的,得9分;③供应商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思路、对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安全措施等缺项或关键点缺失的,得8分;④整体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滁州市南谯区凯迪置地广场D座112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志敏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局)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0/17 14:44:05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10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0/17 17:02:20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19分15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0分1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19分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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