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广安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6032023000055
二、项目名称: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前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 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4号 | 6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林业服务 | 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备林项目 (二期)期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采购包1:编制前锋区现代林业产业园暨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的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编制并 获得省级相关审批部门通过性批复文件 | 1、项目技术要求: 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 2、成果要求: 所提供的编制成果(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省级部门审批通过文件原件,必须签署齐 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电子文本为docx格式,电子文件各1套,纸质文件各4套。 |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 准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将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 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 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6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玉莲 、 刘先华 、 代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2002】1980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前锋区弘前大道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星河街2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顺国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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